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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协议离婚,房子留给娃娃由女方带孩子,这样女方是不是享有永久居住权,之前男方也答应说女方享有永久居住权,但在打协议的时候因为一时疏忽打上男女双方都享有居住权,如果要更改的话该怎么处理呢?

离婚 2020-10-09 01: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是否享有居住权利需要产权人的同意
  •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必须就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
    2.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查验相关材料,询问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愿,审查离婚协议书。
    4.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颁发离婚证,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来源时,就不能够确保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各项权益(例如:获得生活来源、以及受教育的权力)。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交给有能力承担的一方。
  • 住房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前男方买下,登记人是男方一人,那么住房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她人名下,就是他人合法的财产,小夫妻离婚时,也无权分割该住房产权。
  • 您好,可以重新签订协议
  • 你好,双方协商好更改,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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