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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直行,当行驶过程中突然从右侧加油战驶出一辆货车,并且占了三分之二的车道,直行一方虽经刹车,但仍造成碰撞。事故发生后,对方招来了打手,该司机担心人身安全且已受伤,所以选择离开,并及明报案。但对交警的当晚传唤没有及时到场,在第二天到交警大队主动进行处理。但交警对事故的认定是同等责任,并认为直行一方经联系未能及时到场,存在醉驾可疑,作出扣驾驶证12分,重新学习,并罚款2000多元,请问公正吗?

其他 2011-11-16 16: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认为不公正。可以起诉交警部门。
  • 这种情况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有没有交通专业律师代理,赔偿及责任承担差别很大,一起事故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二次手术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精神抚慰金等数额合理合法计算,有双方当事人、司机、车主、单位、保险公司等诸多主体,利益冲突各不相同,赔偿结果千差万别,万请留心!交通事故资深大律师连会有愿为你提供专业代理,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1、不合理。处罚需有明确依据。 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你好!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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