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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骑自行车正常行驶,被后面行驶来的箱货撞飞,120送医院后检查身体多处骨折需要做手术,肇事者已没有钱去筹钱为理由拒绝支付医药费,中途保险公司来过拍照取证。我想问问我们现在需要采取哪个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权利?如果事故认定书双方没有异议,病人还在治疗中,应该怎样赔偿,还有保险公司赔偿后还有部分没有报销的部分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吗?

其他 2019-12-29 09: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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