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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秘书公司的工作人员,帮别人注册营业执照提供注册地址了,但是对方公司账户涉嫌诈骗,我作为公司经办人需要负责连带责任吗?

其他 2020-01-01 16: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的经办人,在被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经办人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它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从法律角度上说,公司注册阶段是存在问题的,与公司成立程序有关;经办人是不承担责任的,但建议收集证据,以备维权使用。
  •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实缴制就是实收资本制度,也就是在注册公司时需提供验资报告,全额支付注册资金才可注册,认缴制就是注册时自行说明认缴数额和认缴期限,在期限内缴清即可,无需注册时全额支付。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的,已经立案了吗
  • 一般不会,除非你们之间就诈骗有相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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