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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在地武汉,公司从2019年10月全部停止运营,已拖欠半年工资,现在公司不破产继续寻求融资,并对员工实行大幅度裁员。给裁员的员工两个选择:第一,接受裁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赔偿0.5N,拖欠工资和赔偿到2020年6月支付;第二,不接受裁员,每月缴纳社保和支付1500基本工资,拖欠工资和欠付的钱也都到2020年6月支付。请问律师,以上操作有哪些违法行为。作为员工应该怎么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

其他 2019-12-31 15: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是有权利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裁员的,但是裁员的条件是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如果要裁员,单位是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也有相关的补偿方法,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你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而一般情况下,可能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我建议在目前没有倒闭的情况下,去咨询相关的保障、规避风险的办法。
  • 您好,您这边有签订劳动合同吗?是否有缴纳社保?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情您可以与我详谈,希望可以帮到您。
  • 您好,建议走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的
  •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付清拖欠的工资
  • 你好,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你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你聘请相关专业律师,具体情况你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你现在正好在岗位上,相关证据收集也比较方便,如果你方便可以电话联系我,我在了解事情的基本情况之后,我会指导你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给你相应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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