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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饭店干服务员,然后大概是13号说的辞职报告,店长没有让我写辞职报告,说我前面还有一个人,然后等到今天了,我突然要走了,店长说我现在走的话就属于自动离职不给我工资

其他 2019-12-31 15: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申请,到期走人,结清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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