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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合同被离职或者自已离职有工资

其他 2020-01-03 21: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没签合同离职,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奖金、提成等。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没有辞职,直接走人的,是有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我们知道,试用期在事实上已经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如果没签订合同,能够拿到工资吗?如果可以,这工资报酬又改怎么计算呢?显然,基于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事实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是有权要求得到一定的工资的——  一、试用期间有权获得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是单位与劳动者相互熟悉的过程,或提出种种借口拒绝字符工资。这些做法显然违背我国立法的相关规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可见,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试用期间的报酬权如果受到侵犯,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二、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  由于试用人员的工作熟练程度、技能水平与正式录用人员有差距,因而试用期间的工资与正式上岗后的工资相比,一般都比较低,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滥用试用期。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你公司的同种岗位的工资是1000元,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则试用期工资要大于等于1000*80%=800元且大于等于850元,取其中高点就是850元。  三、试用期间辞职用人单位不得拒付工资  辞职与工资给付是两个不同的劳动法律问题,应区别对待。辞职是劳动者一方在一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单方面无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得到工资报酬,如果公司不同意,劳动者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请问您试用期有多长?您自己要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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