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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在单位工作3年多,2010年11月晋升为人事专员,因工作能力较强,于2011年3月晋升为人事主管。后来公司因为区域划分,领导换届,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和协商情况下将我降职降薪,并安排了其他工作。最近领导打算再次将我调岗,并且新岗位离家非常远。想请问两个问题:1.对于第一次降职降薪,公司的行为符合劳动法吗?我如果想维权,该怎么做?2.对于第二次调岗,公司的行为合法吗?如果我拒绝,该怎样与公司协商来保护我的合法利益?

其他 2011-11-07 1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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