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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商铺签的三年合同,现在刚租一年,房东今天过来告诉我把商铺卖给了别人!过两天带新房东过来补合同!请问如果我继续使用商铺的话,是必须要与原房东终止合同后在和新房东重新签一份租赁合同吗?还是直接和新房东签署合同就可以?另外原房东那里押了我一万的押金,我该怎么做才能保护我自己得利益!避免以后有纠纷!

其他 2020-01-03 13:2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我国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该租赁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 您好!是可以协商的,看看怎么处理的
  •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房期间您有权利继续同新房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一般是需要签约,因为房主更改了。押金必须退还,或者转成新押金
  • 需据您所述,根据当地的政策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如您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可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建议您电询。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买卖不破租赁,您不用和新房东签订合同
  • 相应权利约定清楚,押金以及已付租金都要约定
  • 您好,买卖不破租赁!具体情况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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