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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套房子出租后签订了正规的合同,合同上明确约定租赁期间的水电气收视物业费用均由承租人支付,由于租赁户和物业关于他的车辆被划后没有解决好为由而拒接支付物业,现在租赁户搬家后我才知道还欠物业管理费,物业说要起诉业我,而现在租赁户说就是车子被划的事情,说就让物业去告他,而物业说他和租赁户没有合同关系,只能起诉我,我有没有权利追加租赁户为第三人或者是把我的租赁合同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物业公司把他列位第二被告,问下如果我们三家闹上法庭,法庭会怎么判,会判我什么责任!如果以上都不行我该采取什么方法解决才合理?

其他 2011-11-07 17: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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