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2019年12月16日下班时在公司台阶摔了,造成踝关节扭伤,韧带撕裂,是否断裂在等检查结果。受伤后因工作忙,公司并没有让我请假,依旧在上班,2020年1月3日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的扭伤严重,需要再检查。请问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其他 2020-01-16 1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进行鉴定确定工伤等级
  • 你好,是否为工伤要进行工伤认定才能确认的。一般情况下,在上班时间发生扭伤,如是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你好,建议及时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 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