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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公司上班4年多了,签了两次劳动合同,头一次是一年,第二次是3年,每天上班24小时,休息24小时,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没给续签劳动合同,超期4个多月了不续签,公司决定要辞退我,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怎样补偿我

其他 2023-01-23 0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期满无理由辞退的,有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能享受经济补偿金4个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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