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刚买的房子。上一任房东和现在的物业已经结清物业费,但是和上一任物业没有结清,现上一任物业来催缴物业费,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23-01-22 21: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原业主欠下的物业费谁来补缴,具体应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并未约定,那么由原业主补足欠交的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