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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店面养生类产品出售三年并且已用过,然后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在工商局投诉商家不给退款,工商局受理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投诉理由的合理性在哪里?工商局受理这种投诉的成立的范围是什么?是不是任何理由都能投诉成功?

消费者维权 2020-01-09 08: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其中之一是对消费者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
  • 你好,如果工商局处理违法可以诉讼,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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