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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07年和我姐姐结婚,婚后半年因为姐夫种种恶劣行为导致我姐姐精神失常 一年后,我姐姐怀孕了,到现在已经6个月了,我姐夫却因为不想负担姐姐而躲了起来,导致我姐姐生活无人照料,连稳定住的地方的都没有,一日3餐也是街坊和朋友给着吃,对于一个身怀六甲的女子来说,这种情况该怎么生活下去.吃住都成问题,而我姐夫却躲避起来.请问他这样构成遗弃罪吗?

刑事辩护 2013-06-30 17: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明知精神失常且不履行照顾、护理等义务,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法律上不认为是遗弃罪
  •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具体来讲,情节恶劣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①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②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③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④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⑤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 公安机关总是说这个是家庭矛盾,不归派出所管.该怎么办
  • 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所以你姐夫的行为基本上已经构成遗弃罪。 这种案件你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你姐夫的刑事责任。如果证据方面有一些欠缺的话,法院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该类犯罪的诉讼不需要你们支付诉讼费
  • 如果你姐姐现在生活不能自理,而你姐夫不管不问,则你姐夫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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