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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普莱森钢管公司上班,2008年4月30日签的合同,有效期2年,2009年6月2日下班后突然被电话告知,我被解聘了,,我想到劳动局去仲裁,公司却又不肯出示解聘的书面通知,没有书面的解聘通知书,劳动局不收理,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09-06-03 17: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经继续上班,在没有解聘通知的情况,对方应正常支付你工资,等下个月没有给你发工资的时候,你以工资纠纷为由进行仲裁。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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