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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您好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7月交房但是现在已经十一月了开发商也无法交房目前项目还在停工开发商说明年交但是现在无法相信这说法现在的房价正在降马上房子贬值加上一直不交房按照合同规定延期180天就可以解除合同退房但是开发商要求贷款买房的要先讲贷款还清才可以退我如果有那么多钱就不贷款了现在咨询律师先生如果无法还清贷款是不是就没办法退房和要求开发商的违约金和滞纳金呢?

其他 2020-04-28 10:5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过合同约定了买受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那么当开放上违约达到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你是有权解除合同的,该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抵押合同也可以解除,详情请查阅《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可以带材料详细咨询
  •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赔偿如下:(一)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二)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三)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延期交房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依法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是否退房与贷款是否还清没有关系。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开发商现在已经是违约了,你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开发商根据法律承担违约金赔偿,二是按照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造成你的损失由违约方开发商承担
  •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退房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后,贷款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约定,可以参考该约定主张违约责任。这与贷款是否还清没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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