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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您好:想咨询你一个事情,我是离婚半年多以后又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给大家统一写的合同,日期写到了我离婚前的日期,现在办理房产证因为这个又开始扯皮,不给办理房产证,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1-22 14: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要求其履行。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了对于房产的处理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但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需对对方进行补偿。
    4、对于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购买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购买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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