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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过年家里边有事回家,老板不放人怎么办?

其他 2020-01-13 20: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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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目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以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为前提,但需要履行提起30日告知义务的,除非有法定的例外,如用人单位限制人身自由、强令违章作业、暴力胁迫劳动等。因此,劳动者只要履行了提起30日告知义务,自30日届满后可以离职的,用人单位有履行结算劳动报酬、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协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等法定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用人单位也要结算工资,只是会扣发适当的部分。协商不成,劳动者届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建议您去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 你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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