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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打算在商场里租一个铺位做生意。可商场的生意不太景气,很多位置没有租出去,房租价格也稍高。后来与物业方达成口头协议,我提供铺货,商场给我商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借用我的商品提高商场的人气和商品种类,试营业6个月,不予我签署任何租赁和使用合同,只交纳一万元的管理保证金(搬出后退还)我就可以进入营业,但如果我使用的商铺位置有人租,我就得倒出! 问题:我把商铺装修后,货物也都铺好。如果他们翻脸不认人,随便找个理由让我搬出,为难我怎么办?否则就得签署租赁合同,这时我就非常的被动,因为货都进购了,不可能退掉!他们的房租价格也会要的更高!我要是不租的话,就会损失更大。因为我们没有签署任何的租赁和使用合同,那么他们这种行为,我该如何应对?一但假设的情况发生,如何能让他们赔偿我的装修费和营业损失!!!???

其他 2009-06-05 14: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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