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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物业公司维修工,前段时间给业维修玻璃门不小心把玻璃弄碎了,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要求让我来赔偿,请问我应该全部赔偿吗,物业公司就没有赔偿责任吗?

其他 2020-01-15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只对小区承担一般性的防范义务,并不对业主的人身和财物承担保管责任,你与物业只是服务合同,没有形成或签订保管合约,物业不是赔偿的主体责任人(盗窃者或破坏者才是赔偿的主体人)。 但物业在该案中,没有履行好约定的对外来人员的询问登记
  • 财产损害要注意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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