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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做的临时工给顾客上菜时,顾客的小孩把我撞到了,膝盖骨折当时给老板说了,老板说他们负责,当时也没有找顾客,饭店就付了我医药费,现在饭店还要不要付我一点误工费

刑事辩护 2023-01-22 00: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所讲的情况应当属于工伤,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 不正常,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话是属于工伤,可以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鉴定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伤无法正常工作的可以申请停工留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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