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县城开了一个个体小金属加工部,由于入手不够,经人介绍招了一名临时工,但4个月后,由于违反操作规程,用手动电动工具伤了手、致使食指和中指的两根筋断了。伤后便到积水潭医院治疗,现已基本活动自如。(治疗期间的全部费用包含路费,伙食,检查,复查和其爱人伙食路费全由我支付了)现他还要我支付他恢复其间的生活费。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如果合理应怎样付?

调解 2009-06-04 23: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