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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小区是拆迁占了赔偿的小区,然后小区有个农贸市场,属于商业服务用地,但是一直被别的商家霸占改成了仓库使用,我想咨询的是商业服务用地属于我们小区还是属于个人可以买卖的用地

拆迁补偿 2020-01-30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原则上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是不得进行买卖。 对于共有房屋,共有人单方擅自出卖房屋,是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权益。如果购买者属于善意,并支付了购房款,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购买者对此房享有所有权。因为你的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此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属于你们家属成员共有。买卖合同对于出卖者和购买者有效,对于其他共有人是否有效要看共有人的态度,如果承认此合同,那么对不知情的共有人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 家属可以以不知情为由,要回房屋。 购房者应该向出卖的人(交易人)要求退还购房款. 家属不承担连带责任。
  • 小产权房与拆迁安置房属于不同的性质,首先要确认到底属于哪种性质。如果是小产权房,则合同无效。如果是拆迁安置房,合同有效,但物权的归属并未改变,原房主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没有办下双证,则最大的风险来自一方二卖,如果双证已经下来了,可以要求房主协助过户。
  • 您好, 可以到建设规划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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