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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号你好!请问一下,最近应疫情影响,我公司说有两个方案,12月1号到29号都可以呆在家里,但工资一分没有,社保正常为我们交,(包括我们个人所交部分)2是:从3号起你可以去上班,(也就是值班)到时候工资按照底薪的70算%。请问这样合理吗?注:我们是教育机构,是在上海的打工仔

教育 2020-02-04 1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说的12月1号到29号,那时似乎还没有冠状病毒肺炎吧?如果你说的是2月1日到2月29日,那是冠状病毒肺炎肆虐横行时期,教育机构跟你签订了这个合同,上海刚刚有一个专门规定要给全工资,并不是70%的工资,你可以上网上查一查,之后找你们的领导去理论
  • 肯定不合理不合法了,有办法对付
  • 你好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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