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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共同还款。还完了,然后,离婚了。女方可以要回自己的偿还的金额吗?可以全部要回吗?没有借据,证据。如果男方不承认。有女方父母证明可以吗?

离婚 2020-02-03 0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你偿还。你清偿债务之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男方追偿
  •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作出了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第三人知道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以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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