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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是3500元一个月,合同里注明了我们是(综合计算,标准,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2019年12月份的工资也还没有发放给我,对于公司拖欠我一个月以上的工资我可以向公司索取2倍工资的补偿吗?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买社保,作为领班还取消了每月的两天公休,强制加班,加班又没有加班费,这次元旦,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加班工资,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我们如何做才能按照新劳动法的标准来计算工资加班工资,如果才能正确的维护我们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呢?请你帮我们分析一下,谢谢!

其他 2023-01-21 14: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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