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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和我父亲是在同居下生了我,再我父亲之前还有一段婚姻和儿子。然在我8岁的时候我他们去法院离婚,我被判给了我父亲!说好的抚养费也只是给了又要回了,也没有照顾抚养我!之后又和一男子在一起同居15年左右,这个男子也有一个儿子,请问这个我需要赡养母亲么?

离婚 2023-01-21 13: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我国赡养法律规定包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你好,你有义务赡养你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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