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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辞职之前已在单位工作7年多了,2019年10月8日交了辞职申请,11月26离职,2020年元月单位补发了2019年全年上涨的工资,没有给我补发。是否应该给我补发上涨的工资?

其他 2020-02-07 17:3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工资标准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如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
    【追问】我上交辞职报告单位领导同意后,为配合单位工作,我又全身心全时段投入到工作中50天,后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离职的。在我离职之前,单位领导曾经多次在单位公开说过,要给我们大家上调工资,在我上交辞职报告时,领导也曾经告诉我快要补发工资了。可是,我因家中老人急需照顾辞职后,却没有给我补发工资。我应该怎么维权?
  • 年终奖的领取条件可以参照单位员工手册,如果满足单位规定的领取条件,单位应予以发放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解决
  • 您好!是应该的,是可以主张
  • 工资被用人单位拖欠的,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或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如果确属应该发放分工资,单位拖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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