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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签了三个月的租房合同,合同到期了,但是由于过年回家行李都没搬走,又和房东口头说了再多租1个月,但是由于这次疫情加上春节,到现在已经20天没入住了,是否可以依据合同上的内容这一个月房租不交了

其他 2020-02-10 00: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的行李在里面,就视为继续租住了。
  •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注意到期后续期谁说了算的问题,还有到期后价格怎么定的问题。  2、中间房东突然要收房付多少违约金给你的问题。  3、房租晚交的惩罚金问题。  4、屋内破损赔偿问题,屋内设备损坏谁修理问题。  5、取暖费谁付问题。  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这是出租人依法或者依约享有的合法权益。
    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 你好,可以要求解除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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