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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当事人去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全责,权威机构鉴定十级伤残,有关我方被扶养人有关事项需咨询。当事人有一子正在校读书,2000年6月出生,超18岁未成年人年龄,是否能向对方申请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谢谢!

其他 2020-02-12 06: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不属于被抚养人范围。
    【追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就学期间是否属于无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有没有案例
  • 你没有看明白第二十八条,好好看看
  • 超过18周岁,不用计算抚养费
  • 超过18岁是不会支持抚养费的
    【追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就学期间是否属于无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没有案例
  • 您好,被抚养人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超过18周岁的就是成年人,不被列为被扶养人的范围。
    【追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就学期间是否属于无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有没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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