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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方是四川人,我是东北人,在四川登记的,我现在想离婚可以在东北离婚吗?具体办理离婚事宜怎么办理?

离婚 2020-02-09 23: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离婚。双方可以就离婚问题、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前往任意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原告一方需要起草一份起诉书,然后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起诉书,到被告一方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官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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