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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职的公司合同约定是入职缴纳五险,转正缴纳一金,试用期3个月,我在2019年9月2日(9月工作日第1天)入职,2020年1月10日发12月转正工资的时候,发现没有扣缴公积金的部分,问人事,人事说因为领导批复转正在1月,所以1月起算。现在我的公积金是从2月10号才开始缴纳2月的,请问这样合理吗?12月和1月是不是应该缴纳?

其他 2020-02-13 20: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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