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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有异议,希望重新起诉,但是诉讼时效至2020年3月1日止。请问由于疫情原因,诉讼时效是否可以延期,到何时有效。

诉讼 2020-03-30 02: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您好,可以联系法官咨询立案事宜或者网上立案的。
  • 你好,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如果一审基层法院已经判决完毕,二审法院是属于终审,不能再上诉,但是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疫情期间属于不可抗力,但是我国现在推出了网络诉讼的模式,建议您用网络方式尽快办理,如果您所在的区域不提供这种模式,建议您可以电话咨询一下一下法院,是否可以延期。
  • 您这边具体是什么纠纷,哪里发生的事情,现在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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