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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甲给乙投资入股50万,甲和乙都是个人,然后乙把钱投资给丙,乙给甲写了个收据证明股份,而丙是某公司法人或者股东,现在丙这个法人,常年不分红,请问甲咋样才能退回这58万元本金?乙和丙算不算违法行为?

其他 2020-02-20 18: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起诉法院诉求查账分红,一分不少
  • 你这个很有可能会被认定借贷关系,建议起诉。
  • 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需要有入股分红的合同书约定的。
  • 您好,现在关键是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该50万元已实际投入丙的公司,如果投入,则可以要求丙分红。如果并没有投入丙的公司,那只能向乙要求返还该款项并赔偿你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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