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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今年8岁,在学校的操场和同班的同学玩耍时,不小心将同学摔倒在地,导致同学的左小腿骨折,请问,我该如何赔偿才妥当些?

其他 2011-11-11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校、对方、己方都承担。
  • 你好!依据《侵权责任法》等承担必要的赔偿费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费用视具体的治疗诊断而定。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责任,以及受害方有无过错等分担责任。 建议和律师取得联系,分析具体情况后与对方协商解决。
  • 你好,如果是上课时间,学校未尽到义务的,你承担大部分赔偿,学校承担连带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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