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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卖了二手房,跟新房销售约好了拿到房西的银行贷款后交我的首付,合同上签的是2.24交首付。按正常情况来说,2.24前银行贷款是能到账的,但是因为疫情原因,银行一直没上班,现在2.24前不放款。这种情况下我应该付违约金吗?

银行 2020-02-25 18: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特殊阶段,不可抗力,可以协商
  • 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这个事情,
  • 在银行拒不放贷,你是否存在责任构成违约,需要考虑你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所作的约定,若没有约定的,需要判断你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的限购政策,对于房贷的影响。全盘分析后,若你没有责任的,你即不构成违约,双方都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你的首付款项。
  •   买二手房业主违约,合同是20%违约金,起诉后最多可以主张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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