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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个月了,公司裁员让我走人,我入职9个月了,工资8000,我应该收到多少赔偿金?怎么计算的呢?

其他 2020-03-08 21: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怀孕期间将你辞退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在此期间公司不能辞退你的。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裁员解除合同,否则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应向您支付1.6万元。
  • 您好,犯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即双倍补偿金,16000元。
  •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除了给付赔偿金以外,还要给付怀孕以及生产期间的相关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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