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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于19年9月中旬至公司上班,6个月的试用期,今天人事通知在试用期内,不打算与我继续劳动关系,明天就不用再来上班了,请问如此突然告知是否合法?2、2月因疫情原因公司推迟到2月17日才复工,若此时离职该时间段内工资是否应该足额发放?春节延长假期(2月1日及2月2日)两天的工资是否应该发放?

其他 2020-02-26 21: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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