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门面出租,到期是2020年9月18号,但这次疫情承租方想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免除1月25号至4月30号的房租,要去退还1月25号至9月18号的房租,他们以不可以抗力来解除合同,我想问下这样合法嘛?

其他 2020-02-28 2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试试和出租方协商看看,出租方是否愿意退还保证金。如愿意,双方签订解除协议即可解除租赁合同。如出租房不愿意退还保证金,且租赁合同中又未规定保证金是否退还的,您这一方可以起诉要求退还。但有一定风险,因为毕竟合同是您要求提前解除的,这可能会给出租方造成一定损失,该等损失将可能会在保证金中扣除。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1、如果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符合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董先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董先生还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3、董先生可以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义务,可以解除合同。以1、3方式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人时解除。另外,无论董先生以何种方式解除合同,都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
  • 您好,你可以拒绝,免租需要自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内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