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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人了去镇上医院检查是轻微伤,伤者要求打人者给钱要五千元去县里再检查,派出所就叫打人者给五千元,出到县里查出旧伤,伤者又要问打人者一万元钱医治,派出所说新伤旧伤也要医,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23-01-20 10: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被打伤了的处理:受害人可以与打人者协商,要求其承担受害人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也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调解或依法给予打人者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由司法机关给予其刑事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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