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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二十年,没有孩子,现在想分手,男方要求赔偿十万元,买社保的时候花的这钱,

离婚 2020-03-01 13: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同居,是指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同居关系的认定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认定。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起诉处理。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 你好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说明案情才能给与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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