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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2年多,对方一年多没见孩子,孩子5岁,不想见对方,认为是陌生人,有什么办法吗?

离婚 2020-03-07 22:3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你们可以商量在孩子熟悉的环境见面,或由孩子愿意跟随的人陪同。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 可以要抚养费的 对方不探视,确实没什么好办法的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 这种情况下,不能阻止探视权。
  • 您好!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 你好,建议你与对方沟通解决。
  •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对方探望孩子。
  • 好好开导孩子,制造相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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