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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想咨询下结婚三年了,女方为了一点小事要提出离婚,结婚的第二年,男方把婚前买的房子卖掉重新买的房子,首付是男方家出钱买的,如果离婚了女方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 2020-06-24 2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 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通常可以对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去定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通过变价分割或者作家补偿的方式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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