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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原因,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且也没有书面原因通知。请问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

其他 2020-03-01 23: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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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防控疫情影响单位延迟日期发放工资的,一般是可以构成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 用人单位未按时发工资未购买社保,劳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一般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您好!针对您所提的问题,我们给出法律意见如下: 1、建议你积极搜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欠款凭证、电话短信、 微信往来、电话录音或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2、取证后,可以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还款事宜; 3、如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此次意见只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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