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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技术的公司一个月前通知考核规章制度、公司产品等内容和我本职工作无关联因考核不通过要给我降薪或者辞退公司可以这样吗

其他 2020-03-07 2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刚刚忘记说明我现在是试用期但是考核内容和我本职工作无直接联系
  • 您好,1.做技术应是为公司产品服务的,两者之间具有关联性。2.如果公司考核制度已经公示公告,即对员工具有约束力。3.关于降薪,建议完善考核制度,安排补考机会,如仍未通过,可予以适当调整。4.关于辞退,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对规章制度等的考核进行了约定,并且将其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那么单位这么做是有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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