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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交了一个男朋友他在我身上花了一千多块,然后我告诉他自己要还钱,他就给我转了三千多还,现在分手半年了,他叫我还他所有钱,不还就报警,也严重影响现在我和男朋友的生活,请问我犯法吗?

刑事辩护 2023-01-20 01: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
  • 你好,这个是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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