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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疫情期间,我本来要在2月1日的时候入职,一直等到了2月24日才知道。但是当我入职的第七个工作日,老板以缩减人员为由把我解雇。但是他们把这七天算作岗前培训期,每天只发我100元:工资。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3-03 23: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以下就是培训违约金用工资抵扣的相关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培训费用为一万元,约定服务期二年,劳动者服务满一年辞职,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五千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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