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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约定3个月试用期,实际上合同签的是一年半,试用工资4500,转正工资5000-6000,但是现在已经超出试用期(1/14试用期结束),单位却以我还没转正为由还是以试用期的工资4500的给我发,并且不缴纳五险一金,和领导沟通得知超出试用期为转正的工资差额不给予补发,转正结束都得5个月了,请问这样合法吗?合同里期限是19年10月至20年12月,基本工资是1720,其余绩效

其他 2020-03-03 1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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