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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和我老公结婚四年了,现在因为家庭矛盾想离婚,孩子一岁半了,还没有断奶。我婆婆家有两套房子,一个门头房,期中一套房在我丈夫名底下,但是婚后一直都是我在还贷款,不过是用我丈夫的银行卡转账。如果现在离婚的话我能得到什么财产?如果把房子加上我的名字,房子还是按照婚前财产来分吗?

离婚 2023-01-19 22: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可以要财产。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具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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